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202247-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沈伟、翁国民、郑磊、陈文强。其中,翁国民、郑磊、陈文强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表示同意。

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人选,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累积投票。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27)。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综上,同意提名李水荣、王维和、李彩娥、沈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提名翁国民、郑磊、陈文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三年。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