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2025年11月1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司章程》修订案且不再设立监事会之日起,周宇女士担任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周宇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周宇女士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和勤勉敬业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